lalaBox | 25 June,2007 18:28
【林志昇控美案】要求國務院提交文件
【ROGER C.S.LIN vs. U.S.A.】Civil Action No.06-1825(RMC)經過聯邦法院兩度駁回美國務院以政治問題、國家免審與無管轄權為理由後,官司已經進入林志昇律師團可以向被告(包含白宮、國務院、國防部、法務署等行政部門)調閱\與本案之相關文件,這是一九五二年以來所有台灣人的夢想,想了解真正台灣的身份,林志昇帶領台灣人達成目的,林是根據聯邦法律民事程序第三十四條規定辦理,將訴求詳列,以供台灣人參考。
私密之內(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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